游戏装备被盗有什么损失,QQ游戏装备被盗然后修改密码之后还会有什么安全隐患
来源:整理 编辑:利好装备 2022-11-05 01: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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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Q游戏装备被盗然后修改密码之后还会有什么安全隐患
你好,楼主!很高兴为你服务,建议你申请二代密码保护,同时给游戏加二次登陆密码
2,游戏装备被盗是否构成犯罪
你自己看看这个吧,那里有你想要的答案http://news.163.com/15/0527/10/AQK8LC8V00014JB6.html
3,网游装备被盗怎么报案当地网警一般在哪派出所公安局会受理吗
你好,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游戏装备被盗立案标准
盗窃的游戏装备金额达到2000元的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我玩游戏有人买我装备已经打了3500块钱了但是我装备被人盗
如果你不还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得亏只有3500元,如果数额巨大的话,对方可以以你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局报案,那你就完蛋了几千块钱报案异地根本没人管得 而且你这还是虚拟物品 除非你住他家隔壁才会有公安管去官网进行盗号申诉吧,但只能找回装备,钱跟点卷是没法了,至于找回来的装备全部都被解封了
6,游戏装备被盗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盗窃的游戏装备金额达到2000元的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网络游戏购买游戏装备 结果被骗 怎么办
看你在哪买!如果在官网买的话可以打客服电话和他说明!如果不能妥协可以报警!如果是在玩家手中买的话!你也可以向客服求助!但大多数都没什么用!友情提示: ①5173服务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您 取回已交易商品,不会在游戏中索要 您的5173、qq帐号等私密信息! ②他人发送且需要登陆和支付的链接 都是钓鱼网站,一旦支付,资金将有去无回。建议楼主小心购买~游戏公司是不支持玩家线下交易的如果你被骗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腾讯是不会接受你的投诉的虚拟物品被盗在中国还没有立法,所以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况且游戏公司也不支持下线交易装备(表面功夫),有些游戏可以申请装备被盗找回。
8,游戏里的东西被偷了报警有用吗
虚拟财产也是具有金钱价值的,但如果金钱价值不大,不能够报警,金额较大,证据较多,是可以报警的。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1、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2、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于游戏玩家。“虚拟财产”被盗就面临着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3、作为受害人的你既要证明自己就是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民事案件的核心就是证据。4、通过玩家之间的信任授权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窃取游戏装备。玩家在经常联手玩游戏的同时,往往同时也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也会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帮自己升级、打怪、刷装备,这样的窃取行为被认为是授权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盗取行为。5、联系游戏客服,请游戏客服查询相关具体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向游戏公司索赔。
9,大话西游游戏物品被盗为何报警无用网易拒绝帮助挽回玩家损失 搜
网易说了流通就是不能找回了,如果你被盗的第一时间去客服发的话就更大几率找回你好!我先说明一下情况,列如一个贼抢了钱,然后拿"不正当钱"去买东西,那么钱到了卖东西人那就是属于"正当的钱".所以只能说网易不可能帮你追回物品.但是,如果你的物品贵重,可以去报警,要求网易协助抓获盗号者,让此赔偿你的损失.如有疑问,请追问。现在网易一个劲出密保产品 你怎么不用... 赶紧的吧现在玩什么游戏都是没当初的感觉了就像初恋一样,技术很菜,但永远在心里
10,游戏装备被骗能立案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被骗的游戏装备价值达到标准即可立案。游戏装备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虚拟财产财产,如果遭受损失可以先与游戏运营商进行申诉,减少损失。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于游戏玩家。“虚拟财产”被盗就面临着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作为受害人的你既要证明自己就是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民事案件的核心就是证据。通过玩家之间的信任授权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窃取游戏装备。玩家在经常联手玩游戏的同时,往往同时也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也会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帮自己升级、打怪、刷装备,这样的窃取行为被认为是授权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盗取行为。联系游戏客服,请游戏客服查询相关具体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向游戏公司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衍生问题:如果网上被骗了钱怎么办?在网络上被诈骗了的,应当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受害人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方式报警,也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1,游戏装备被盗可以报警吗
目前,因盗号所引起的纠纷较多,因为游戏号往往不以真实身份及相应程序申请,往往在盗号后无法确认失主真实身份而进一步导致实际失主的损失。我认为:游戏号及所附装备往往通过金钱购买或在市场上具有流通价值,其已具备财产的性质,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你与游戏公司形成了游戏服务的合同关系,游戏公司应当为你提供游戏号保护的服务及相应措施,在你的游戏号被盗后也应当采取更为严谨的挂失或财产冻结等保护措施,在游戏公司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你只能通过公安刑事立案方式查清案情并追回赃物。但在本案中,游戏公司在明知你申诉的情况后,未能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以防止你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游戏公司对你后来的经济损失(装备被卖)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起诉游戏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恢复游戏号并赔偿你的装备或相应经济赔偿的民事责任,当然你要举证你是游戏号的真实主人以及游戏公司有相应过错。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游戏公司作为游戏号的管理方,更应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并认清自身的游戏服务方角色,不能在游戏号被盗后就推到刑事案件上,自己置身事外,这不仅无助于游戏用户利益的保护,也不能必然免除游戏公司的民事责任。游戏公司对于游戏号“盗号”问题的处理方式直接反映了游戏公司对待游戏客户的服务态度并最终会体现到游戏公司的经营业绩上。 可以报警,但受理的可能不大没用,虚拟货币没法估价,就是能估价也没人管,我认识个被盗物品价值十多万的,一样不能立案
12,游戏装备被盗可以报警吗
不可以,虚拟财产,警方不受理。目前,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于游戏玩家。“虚拟财产”被盗就面临着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作为受害人的你既要证明自己就是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民事案件的核心就是证据。一般游戏装备被盗取的几种常见情况:第一种:玩家通过游戏内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时盗窃装备,玩家可以通过游戏角色进入游戏交易平台交易,但是在交易时,有的玩家利用游戏交易系统的“BUG(漏洞)”进行窃取游戏装备,但是这样的装备窃取被认为是玩家之间有效的交易。第二种:通过玩家之间的信任授权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窃取游戏装备。玩家在经常联手玩游戏的同时,往往同时也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也会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帮自己升级、打怪、刷装备,这样的窃取行为被认为是授权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盗取行为。第三种:游戏账号被盗,玩家在陌生的地点上网,往往游戏账号和密码会被盗取,使得玩家损失巨大。扩展资料: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全新的民事权利客体,各界对于它到底是什么还莫衷一是。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模式有两种路径:一是将其作为一种财产,如果损坏了可以要求恢复,如果丢失了可以要求返还;二是将其视为债权,例如网游装备就是玩家与游戏服务提供商之间服务协议的调整对象,丢了属于违约,玩家只能获得赔偿。为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民法总则草案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作了规定,并为其他新型民事权利的保护留出了空间。数据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价值显而易见,对其加以保护也早有共识,但对于民法总则草案将其归入知识产权的范畴,学术界对此有很大争议。“知识产权是原创,而数据信息是排除原创。”全国人大代表杨震表示,许多学者认为数据信息不具有知识产权的特点,不属于知识产权。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游装备被盗,法律管不管
13,国家有没有哪天规定是针对网络游戏装备被盗的
今后玩游戏装备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将有定价规范可参照了。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若游戏装备被盗,将以同等水平的玩家获得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作为依据,来计算物品价格。此外,该《规范》还对网络虚假传销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涉案金额如何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时薪标准作为定价依据东莞市物价局表示,现在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以及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的现象呈高发多发态势,且危害性越来越大。“我们今年已接到两宗这样的案件,由于网络犯罪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对网络犯罪物品价值数额的认定,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我们就不知道如何作价,给价格认证做出结论带来压力,所以就顺势推出了这个规范。”该《规范》主要根据网络犯罪特点,将涉及的物品类别分为故意破坏、网络盗窃走私诈骗、网上毁损商誉和网络非法经营四大类,各类别物品都有明确的作价方式,可对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作出准确的价格认定。比如对于“黑客利用计算机病毒,在线传播或袭击他人网站、计算机或软件程序”,将以“完全修复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如无法修复的,以现时价格重新建设或购置所产生的费用计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尤其是盗窃他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装备等,将借鉴韩国的管理制度,由游戏开发商、运营商根据同样游戏水平的游戏者,获得此游戏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价值计算盗窃数额。玩家时薪5元多?至于具体劳动时间里,每小时的报酬如何计算?该负责人解释,“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1310元/月,除以30天得出每天8小时的劳动报酬,再推算出来。”南都记者据此算出,以此得出每小时的薪酬仅为5.46元。如此看来,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衡量玩家的月收入,是否有偏低之嫌?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游戏玩家不算是一种职业,起码在国家的职业认定里没有这一项吧”。代购涉案金额认定 将计入关税对于目前较隐蔽的通过网络营销或代购方式进行走私物品的,该《规范》规定走私数额将按本地区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如果国内市场没有销售的,按该物品拟进口加同类物品的相关税费计算,如在国内生产但仅在国外市场销售的,按国内离岸价格加同类物品的相关税费计算”。同时,针对非法经营类犯罪活动从实体到虚拟的转移,物价部门也对网上非法经营物品的犯罪数额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属于网上非法传销物品的,以传销物品的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传销物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物品的实际价格计算,无法查明实际价格的,以成本法计算。该负责人举例称,“比如一个化妆品,它非法传销时卖出去的价格是100元,但实际价格只有10元,那么涉案金额就是90元”。另外,“还有双十一中,有20%以上的退货都是因为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今后在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按查获的实际销售价格进行计算涉案金额。”据悉,若无实际销售价格但有标价的,按标价计算;无法查明实际销售价格也无标价的,按被假冒注册商标物品正品的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而对于通过网络或电视媒体进行以次充好或虚高价格等达到诈骗目的的,以物品的实际价格计算犯罪数额。
14,网游装备被盗可以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网络游戏是指通过网络传播和实现的互动娱乐形式。是网络产业与游戏产业、信息产业与娱乐产业的融合和跨越发展的产物。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07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网络游戏的销售收入达59.6亿元,比2005年增长长61.96%。另据新闻出版总署的预测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销售收入将达到67亿元。正是这个孕育无限商机和利益的产业,从开发到上市及运营过程中,就牵扯到众多的法律问题。例如:游戏开发过程中,可能在网络游戏开发商之间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在游戏运营过程中,法律纠纷更是层出不穷,在这整个过程中,涉及到的主体相当庞杂,从网络游戏开发商到网络游戏运营商,从游戏终端提供者的网吧到最终的玩家,涉及虚拟财产归属,游戏运营商对于运营中的网络游戏承担何种责任等众多法律问题。本文着重通过分析网络游戏类的投诉情况,关注在网络游戏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投诉纠纷。一、我国在网络游戏方面的立法现状及投诉概况目前,我国针对网络游戏玩家权益的保护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调整,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玩家权益可以依据的实体法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由于网络游戏的特殊性,现行法律在保护玩家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仅以我区为例,在我区范围内经营网络游戏的企业有9家。经营的网络游戏主要有:《征途》、《街头篮球》、《跑跑卡丁车》、《三国群英传》、《传奇3G》、《神泣》、《光之国度》、《特种部队》等数十个网络游戏品种。2006年全年针对网络游戏投诉的数量达到273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4.06%,2007年1至10月份,涉及网络游戏投诉的量达到348件。占投诉总量的5.11%。截止2007年10月底,投诉总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上海征途350件,悠游网96件,光通通信69件。虽然这些投诉的数量与庞大的玩家总数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但由于网络游戏类投诉涉及的地域范围广,玩家举证难度大,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造成了网络游戏类投诉处理难度大,时限长,成功率低的现状。二、投诉的主要类别及成因通过对网络游戏类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投诉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帐号被封许多游戏玩家投诉反映游戏帐号遭到游戏运营商的封号。例如:玩家刘先生向我委投诉称:玩某公司的网络游戏时发现帐号被封,与对方交涉,对方至今未给任何答复……。玩家丁先生投诉称:游戏公司单方面以使用外挂为由,封停了我的账号,要求:1:游戏公司公布我违法应用外挂的证据……作为一个公司,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客户。网络游戏公司也不例外。正是有了一个庞大的玩家队伍,网络游戏公司才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壮大,有的已经发展成为上市公司,成为地方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说玩家是网络游戏公司的衣食父母一点也不为过,那么是什么原因让网络游戏公司对这些曾经的衣食父母“痛下杀手”呢?从大部分游戏运营商的角度来说,这是谁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因为,封停掉玩家的帐号,就等于断掉了未来的财源。这类投诉中,尤其以因使用私服、外挂而引起封停帐号的投诉居多。私服即私人服务器;外挂主要是一种模拟键盘和鼠标运动的程序,主要修改客户端内存中的数据,通常也被称为作弊程序。对于私服、外挂的问题,运营商的态度是认定为违反法律的。其依据是: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明确了使用“私服、外挂是违法行为,因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私服问题主要涉及是私人服务器设立者与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纷争,较少涉及与玩家的纠纷,因此,在此着重阐述玩家因使用外挂而被运营商封停帐号、删除虚拟财产从而引发的投诉纠纷。玩家使用外挂的最基本心态是为了达到尽快升级,减少枯燥乏味的升级操作,因而,玩家因使用外挂被运营商封停帐号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对运营商的此种做法笔者提出质疑。运营商封停帐号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网络游戏服务合同;网络游戏规则;五部委《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等。对于网络游戏服务合同而言,由于是一种格式合同,其中具体的条款是否有效需要进一步具体认定,属于一种效力待定的依据。对于游戏规则而言,运营商是网络游戏的创造和维护者,它有权制定相应的游戏规则,并在规则中赋予自己一定的游戏秩序管理的权力,因此,无论玩家使用外挂的原因和动机是什么,这种行为都是违法游戏规则的,运营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对玩家的帐号进行封停,但对帐号中所涉及的虚拟财产问题,笔者认为需要区别对待,封停帐号和删除虚拟财产只能针对玩家使用外挂的部分,不能涉及玩家合法取得的部分。但是从保护玩家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对于玩家而言,游戏运营商根据游戏规则给予的处罚有权提出异议。游戏运营商一旦发现玩家帐号内有异常情况出现,应及时给予充分的提醒,给玩家合理解释的机会。即使在封停帐号之后,也有义务向玩家出示相关的证据材料。而不能对玩家的合理要求,漠然视之。玩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作出的封停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运营商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二)、“游戏装备”不翼而飞由于游戏过程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各类虚拟财产的价值也水涨船高,一些热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也从数十元到上万元不等。因而这部分价值不蜚的虚拟财产,也成为一些居心不良的犯罪分子所重点关注的目标。虚拟财产被盗窃通常引发玩家与盗窃者之间、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地域的广泛性、匿名性,导致虚拟财产一旦被盗,往往被盗玩家依靠自身力量来查找盗窃者是很困难的。因此,大多数玩家会转而寻求运营商协助提供证据,要求游戏运营商提供服务器上的相关数据记录,但由于我国网络法律的滞后性,并没有法律规定运营商有此义务。因此,当玩家遭到运营商拒绝协助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玩家直接以运营商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义务为由,直接投诉运营商甚至诉诸法院。据笔者了解,目前对于网络盗窃行为一般的处理办法是,由玩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的信息网络监察部门报案,由其出具一份网络协查函,玩家将此函提交给游戏运营商,运营商据此再根据玩家所提供的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是由于对于网络财产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其价值如何给予认定,如何给予保护等问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导致各地公安机关是否给予立案的做法也不统一。因而出现了投诉相同性质的内容,有的地方的玩家可以顺利开出网络协查函,追回被盗的虚拟财产,而有的地方的玩家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本属于自己的帐号付之东流。这里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一是因为网络游戏运营商由于系统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虚拟财产被盗的问题。作为游戏运营商,有义务为玩家提供一个安全,稳定,高质量的系统环境,有义务保存玩家的游戏数据和信息。笔者认为,如果由于运营商的原因或过错导致系统出现漏洞,造成玩家虚拟装备等财产丢失,应该赔偿玩家的损失。但如果是由于外在因素如黑客入侵或病毒入侵导致玩家虚拟财产损失的,应该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一是看运营商的系统是否达到一般技术要求的水平;二是看运营商是否尽到了一般注意的义务。因为任何系统,任何技术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都可能存在缺陷或BUG漏洞,如果要求运营商承担严格责任是显失公平的。若是由于玩家自身的原因,如保管密码不当或玩家所在的客户端被他人设置了木马等黑客程序而导致的虚拟财产被盗,运营商则不存在过错,玩家可以向侵权方追索责任。当然,运营商因为拥有物品的流转的记录,所以,只要玩家向其出示了能够证明其虚拟财产被盗的确切证据(如网络协查函等),运营商就有义务向玩家提供证据,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究侵权者。(三)、购买游戏装备时受骗我国的立法中并没有明确虚拟财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也没有对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予以规定。但实践中虚拟财产的交易却是存在的,由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价格,导致了在交易过程中纠纷经常发生。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虚拟财产的交易是合法的,但是按照民事法律中“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来推定,玩家与玩家之间,玩家与运营商之间就虚拟财产的交易应推定是合法的。他们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应受《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调整。玩家与玩家之间的交易行为,属于私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在此不再赘述。在虚拟财产的交易中,还有一个现象,就是玩家购买的系别人被盗的虚拟财产。如前所述,这种情况在玩家与玩家之间的交易中最为常见。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大部分的运营商的做法是只要失窃的玩家向其提供了被盗的证据后,就会对该虚拟财产的现在持有人作出封停该虚拟财产的处理。笔者认为:如果玩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所购买的虚拟财产系别人被盗的财产,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还要因此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但是,如果买家系通过公开、合法的途径取得虚拟财产的,那么就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就应确认其对该虚拟财产拥有相应的权利。作为运营商就无权擅自对该部分的虚拟财产作出封停处理。至于被盗玩家的损失,应由玩家另行寻求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予以解决,作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运营商此时就有义务向被盗玩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究侵权者的责任。作为买家,也应加强自身权益的保护,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虚拟财产。同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交易页面截图等。四、几点建议尽管众多行业专家、法律研究者以及众多游戏玩家都在呼吁保护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以明确虚拟财产的界定、玩家的权益、运营商的义务等,但显然目前的态势并不能尽如人意。因此,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玩家的合法权益和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商的行为。(一)、确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保护玩家的财产权虚拟财产是否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以及虚拟财产的归属等成为解决网络游戏类投诉纠纷的瓶颈也是目前争论的主要焦点。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持否定观点的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是财产,其理由主要有:第一,“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无从归属。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虽然虚拟的游戏人物是由现实人物所控制,但是他只能按照游戏规则去玩,脱离了游戏的虚拟人物以及“网络虚拟财产”是不存在的,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只与游戏人物有关,他的价值不属于游戏玩家;第二,“网络虚拟财产”的价格无法自控。玩家虽然拥有了自己的虚拟价值,但是却无法控制价值实际的价格。因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价格是由该物品的产出与需求量比来决定的。当玩家多、产出少时,“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会上升;当产出多、而玩家少时,“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会降低,甚至一文不值。因此这些“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根本得不到保证。该观点为目前网络游戏运营商所普遍认同,他们常常会以该观点为他们所作出的一些诸如封停帐号等行为寻找借口。笔者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就是财产。网络玩家的虚拟财产其实是由实际财产演变过来的,玩家有实际花费,也能从这些财产中得到满足感和快乐。现在法律中虽然没有针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明文规定,但按照《民法通则》中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精神,网络虚拟财产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既然可以交易,那也就是说它既有市场价值,也有交换价值,这种属性就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性质。我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其他合法财产”是一弹性用语,而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规保护此类财产的情况,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它纳入这一范畴进行保护。因此,对于玩家虚拟财产的保护,可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形式来弥补现行立法上的不足。(二)、健全网络游戏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游戏合同保障玩家的合法权益保护网络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可以多管齐下,如:规范游戏合同、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行示范合同文本等。但从目前的的现状来看,制定示范合同是最比较可行的措施。1、完善游戏合同是保障玩家权益的基础,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违约诉讼将是玩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但这必须建立在合同内容全面,双方权利义务界定清晰的基础上。合同条款越是清晰规范,就越有利于保护玩家的合法权益;2、网络游戏合同涉及到多个环节,技术繁杂,示范合同有利于预防或减少因当事人不具备必要的知识而导致的种种纠纷和交易的显失公平;3、通过示范合同可以规定一些强制性措施,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4、示范合同可以包括一些合理的免责条款,使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控制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所以,保护玩家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推行示范合同文本。(三)、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在前文叙述中曾经提及到的使用外挂,虚拟财产流转过程中的善意取得等与玩家切身利益相关事实的认定,这也是解决投诉纠纷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游戏运营商掌握着全部的数据资料,如果由占有强势地位的运营商来认定,则有失偏颇,除了公正性难以保证外,也缺乏一定的说服力。而由处在弱势地位的玩家来举证的话,往往会造成玩家难以取证而流于形式。如果仅从道德上来要求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的义务,显然是不现实也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在此情况下,有没有可能由中立的第三方来行使认定权或进行必要的监督?比如网络游戏协会、网络游戏公会或网络游戏专业办公室等。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解决网络游戏类投诉纠纷需要予以考虑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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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装备被盗有什么损失